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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进行时│冶金规划院《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基本条件评估》项目召开评估情况反馈会

  4月27日,在经历10余天现场调研后,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基本条件评估》项目在莱芜分公司组织召开评估情况反馈会,莱芜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子金、吕智勇、郭伟达及环境深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冶金规划院环保中心刘涛主任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参加会议。

  首先,冶金规划院项目组针对莱芜分公司基本条件评估情况,从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方面逐一进行汇报。据评估结果显示,莱芜分公司近年来加大环保投资,积极提升环保治理水平,重点治理项目符合超低排放技术路线,初步具备实现超低排放的能力;但是,目前莱芜分公司在无组织治理、清洁运输、监测监控等方面与全面超低排放仍存在差距。针对莱芜分公司超低排放存在的各项问题,冶金规划院项目组逐一提出具体解决方案。随后,刘涛主任就本次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流程及具体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并对莱芜分公司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集中控制系统等重点项目的后续实施提出专业建议。

  听取评估反馈情况后,针对冶金规划院项目组提出的各项问题,王子金副总经理对莱芜分公司下一步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行部署。

  超低排放基本条件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是冶金规划院基于《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关于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文件要求,帮助企业全面核查现场评估监测基本条件,逐工序、逐点、逐项找出企业现状与文件要求存在的差距,并提出改进建议,助力企业顺利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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