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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钢铁企业关于第五批绿色制造体系申报工作的建议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6年9月,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明确提出了优先在钢铁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截止目前,工信部发布了第四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一共遴选出绿色工厂1400余家。太钢、邯钢、莱钢永锋、鞍钢鲅鱼圈、唐钢、包钢、天钢联合特钢、天津荣程钢铁、德龙钢铁等三十余家具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入围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这些企业在推进钢铁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引领行业绿色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差异

  2020年3月2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即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已发布名单复核工作已经开始。与前四批申报对比,本次申报工作有以下变化,相关企业应高度关注:

  1. 进一步明确了申报范围与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明确了“鼓励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行业加快创建绿色工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即对于钢铁等高耗能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拟申报的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耗须达到应达到或优于《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50)等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同时提出了,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工厂不超过30家的数量限制。

  2. 复核已发布绿色制造名单

  对于已入选的“绿色制造体系”企业进行复核。对于第一、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的绿色发展现状开展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其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本次复核情况,特别是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名单和原因,将随第五批绿色制造推荐名单一并报送至工信部。

  3. 明确对已公告名单的管理

  一是要求各地方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管。要求各地方持续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复核工作。工信部将视情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及时剔除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产品、企业和园区。

  二是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管。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评价机构,后续3年内不再采信该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三是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对绿色特征明显、成效突出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工信部将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内单位定期向全社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分享绿色理念、工作和成效,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冶金规划院承担的工作

  冶金规划院是工信部首批、钢铁行业唯一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主导制定行业标准《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同时承担了工信部《钢铁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工作;先后辅导太钢、唐钢、南钢、邯钢、莱钢永锋、鞍钢鲅鱼圈、包钢、天钢联合特钢、天津荣程钢铁、德龙钢铁等大型国有钢铁企业和有特色的民营钢铁企业进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

  第五批“绿色工厂”申报的相关建议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是最早开展钢铁行业绿色发展相关研究的机构,也是工信部首批、钢铁行业最权威的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参与了绿色工厂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承担了大部分钢铁企业 “绿色工厂”的第三方评价工作,作为钢铁行业的主要咨询机构,在第五批申报及复核工作开展之际,对于企业有如下建议:

  一是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钢铁行业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钢铁企业具有流程结构多样、涉及原材料种类繁多、节能、环保、低碳、循环经济等指标体系复杂等特点,只有了解行业特点、掌握企业情况的专业机构才能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采信。

  二是重视复核工作。本次复核工作可以看作是对“绿色制造体系”名单动态管理的开始,绿色工厂的创建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持续改进提升的过程,不是一劳永逸,而是需要再接再厉。部分已入选的钢铁企业存在“功成名就”的思想,认为已经进入了“绿色工厂示范企业”的名单,如同进入了“保险箱”。这种认识存在很大问题。这次的复核工作,可能作为名单内的企业实施 “有进有出”的依据,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应该抓紧进行整改。

  三是真正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钢铁企业绿色发展基础参差不齐,对于部分企业如何进行绿色发展,进行绿色工厂的创建,感到困惑和无从下手,从而在思想上产生了懈怠情绪。这些企业应该深刻认识到,绿色发展是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内在需求,不能妄自菲薄,而要奋起直追,按照绿色工厂的评价依据,从环保、节能、循环经济、低碳等重点内容实施专项诊断规划,补齐短板,加快创建具备 “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冶金规划院将继续为有申报绿色制造体系需求的单位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与您携手共进,提升企业与全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

  原文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

 

  冶金规划院业务联系与合作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副主任:李辉

  手 机:1850119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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